第二十三章 绝命马戏团(五)-《揭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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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振国说:“我们练习飞刀的时候,同时会练习接飞刀,但是一个人如何练习接飞刀呢?于是就用三条结实的软绳拧成一条绳子,并用我们特有的打结方式绑在飞刀柄上,这样飞刀就能做到自己扔出去,再从靶子上拉回来,同时练习了接飞刀。”

    老吕连忙说道:“哦,那凶器很有可能也是这样给拉回来的。”

    唐振国这一说法提醒了我,我连忙再看了看溅洒的血迹,这一说法得到了证实。因为从伤口到背部的确有一些不一样的血液溅洒痕迹,这种痕迹正如在盛满水的盆子里放上布条的一端,然后用力将布条从水盆旁拖拽出来后,溅洒的水滴一般。

    这样一来,杀人手法和凶器回收的方法都已经破解。但是屋内没有留下任何凶手的痕迹,这一点就很让人头痛了。

    我不是一个轻言放弃的人,而且洛卡尔物质交换定律告诉我们,犯罪行为人只要实施犯罪行为,必然会在犯罪现场直接或间接地作用于被侵害客体及其周围环境,会自觉或不自觉地遗留下痕迹。

    屋内没有留下痕迹,那么屋外呢?老吕说小院里没有发现可疑脚印,难道他们是飞进来的,这显然不可能。好吧,脚印我现在不知道凶手是如何隐藏的,但是有一种痕迹肯定是无法隐藏的,那就是车轮印,除非他们是步行上山。

    我走出别墅,来到篱笆外,这片空地上斑驳的留下许多车轮的痕迹。我蹲下身子,一条痕迹一条痕迹的与现场车辆进行对比和排除,终于,让我发现了与现场车俩不同,而且很新的车轮印记。这条印记在空地的终点已经被一辆警车挡住,我让那辆警车挪开,因为我要根据这条车轮痕迹找到周围的鞋印。

    当警车挪开后,这片泥地已经很是凌乱,脚印和车痕交错覆盖,特别是车痕,后车的车痕几乎将前车的车痕全部碾压覆盖了。不过周边的脚印还是很清晰的,其中有几个小脚印让我十分感兴趣,我测量了一下,脚印长24.7厘米,估计此人身高不会超过160公分,应该在158公分左右,是女人的可能性很大,当然不排除小个子男人和未成年人。这脚印出现的位置在车痕的左边,几乎在车痕的尽头,那这个小脚印肯定是司机留下的,就排除了未成年人。于是我大声向周围的喊道:“驾车上来的有女司机或者身高在160公分以下的男司机吗?”

    干警们交流了一下,没有符合的人,看来这是之前上来的人留下的。

    可是怪就怪在,这小脚印打了几个转就不见了。不过在旁边错乱的脚印中,我发现了一对很深的脚印,这对脚印明显有去有回。这脚印长29.1厘米,推断身高在176左右,从步幅长度推断,是一个男人。

    跟着这对脚印,我顺着篱笆墙向前走,当绕到别墅后面时,我发现这里有个锁上的后门,脚印同时消失。显然,有人从这后门进去了。

    我赶紧一路小跑,从篱笆大门进入院子,绕过别墅,找到了这个后门。后门离别墅的大理石路面距离不到三米,而连接后门与别墅大理石路面的是一条镶满鹅卵石的小路,这种小路上很难留下脚印,即使留下了,也是残缺不全,况且这小路还被人用水冲刷过。

    看着这一切,我笑了笑。心想:犯罪分子虽然极力的掩盖别墅内的脚印,但是别墅外泥泞地面的脚印他们没办法掩盖,估计他们内心是抱有一种侥幸的心态,只要不在别墅内发现犯罪痕迹,其他地方的痕迹,警察就很难发现了。多么愚蠢。

    于是我叫来老吕,指着我发现的车痕、小脚印和深脚印说:“这三个痕迹一定要做好记录,是罪犯留下的最重要的现场证据。而且从罪犯进入别墅的行动轨迹来看。是一个身高在176公分以上的男人,背着一个身高在158公分左右的女人进去的,我姑且说是背着的女人,因为一个男人去背另一个小个子男人进屋,我觉得没有一个男人背一个女人进屋合理。要最终确认小个子的性别,可以把小脚印给王老师看一看。”

    老吕点了点头。

    我继续说:“还有一点,他们的行动轨迹很明确,很有指向性,显然对这间别墅很熟悉。搜索凶手的范围就可以围绕与别墅有关的人进行。当然,冯驰骋的死对什么人最有利,大家都心知肚明了。”

    老吕是个急性子,他听我这么一说,连忙去把‘冯庄’别墅的管家喊来,问道:“你们家二公子和三小姐的身高多少?”

    管家皱着眉说道:“我又没量过,怎么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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