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百八十三章 手机广告-《韩娱之金道俊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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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其说是艺人,还不如被称作公司挣钱的工具。

    金洙永告诉金道俊司里面,东方神起的合约是最为苛刻的,相比而言,少女时代好了许多。

    &成员都是13年的专属合约,一般超过10年以上,都称为终身合约,根据合约的内容,还不包括2年的兵役时间,所以准确的来讲,应该是1>

    事实上这已经包括了一个偶像艺人演艺生涯的全部时间了,一直持续到结束为止。

    而且为了防止出现神话这样的事情,早在出道的时候,就设下了一个大大的陷阱,如果提出解约的话,将面临相当于总投资的三倍,日常收益的两倍巨额违约金。

    也就是任何一个人想要离开东方神起,就不得不付出几千亿的违约金,才可以安然的离开,就像当初神话一样,eric一个人就掏出了绝大部分的资金,来为神话赎身。

    如果东方神起的成员,谁的家庭条件也像这样的话,也可以选择这么做。

    只有这样,才不会引起s.m公司的敌视,毕竟是掏了钱走的,并没有和公司撕破脸,虽然没有续约成功,但毕竟为s.m公司挣下了不小的利润。

    至于另外一种方法的话,只能向法院提起诉讼,宣告自己和s.m公司签署的合约,为无效合约,因为这里面的条款,几乎不是人可以接受的。

    简单举一个例子,歌手签约的时候,一般都有签约金,也就是所说的签字费,只要在合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就有一笔钱可以拿,这是他们应该得的,就像李孝利一样,当然各个国家,待遇也不一样,但这是传统,就连足球界都是一样的。

    还有s.m公司明文规定,只有东方神起的专辑销量达到50万张以上,在下次发行专辑的话,每个人才可以拿到1千万韩元,如果销量低于50万张的话,那对不起,根本一分钱都收不到。

    不过s.m公司已经修改了这个条款,根据最新的指示来看,即使修改完的条款,对于东方神起五子来说,也是微乎其微,他们只能拿到专辑销售额的百分之1不到,然后再五个人平均分配,可想而知,这个条件有多恶劣。

    由于s.m公司喜欢推出众多人数的组合,从hot、到ses再到神话、东方神起、superjunior、少女时代等等,这些人多,包装程度大,成本非常高昂,一旦出道后,都要大量的工作为公司赚回成本。

    金洙永高速金道俊,东方神起和superjunior都是同一时期的练习生,只不过东方神起出道的时间较早而已。

    早一批的练习生一共有30个人,而实际上只有18个成了名,更多的练习生选择了放弃。

    公司要在这18个人的身上赚回超过30个人的成本,所以他们虽然在舞台上很光彩,实际上个人却赚不到钱,这样算下来,艺人的新手合约,除非真的很节省的,要不然想攒钱,确实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

    培养一个练习生从头到脚,需要花费5千万韩元,也就是将近5万美元,可是一旦确定出道之后,这个数字将要成几何倍的增长,化妆费、置装费、造型、舞蹈训练、声乐训练,甚至演技训练,有的不满意的地方,可能要送上整容的大礼,所以公司花费的费用远远超乎个人的想象。

    可是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因此一般韩国艺人们赚到的钱,大部分是归公司所有,艺人只得遭受所属公司的剥削。

    这个世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崔始源、姜东元、柳时元、金道俊,很多人都是普通家庭出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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