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什么是成功-《国家血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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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珊哼了一声,陈默不好意思起来。“一会儿再跟您说,有其他方面的原因。”
“有什么不好意思说的啊,不就是被一个富家女看上了嘛!”
曹郁不嫌热闹,追问道:“哟,新鲜事啊,快说出来大家听听。”
陈默不理她,将带来的礼物一一分发。给曹毅的是一套亨利时期风格的咖啡杯,吴丽萍的是一瓶古驰香水。曹郁也没有落下,送了一套北欧风格的银器,给曹家老太太的是一套挪威毛衣。听说这毛衣价格昂贵,比许多棉衣还保暖,老太太那绷着的脸色也好看了许多。
给曹奇的礼物是陈默用心挑的,一整套朋克风格的皮衣,外面镶嵌着许多金属的铁链和环扣,还有一双夸张的尖头皮鞋,附带一个火红的头套。
这样的礼物让他十分高兴,迫不及待地就回了自己房间换上,不一会出来后让一屋子人都笑的肚子疼,实在是这样的形象太颠覆了。
虽然陈默一直不太喜欢他,觉得他太叛逆,甚至可以说是秉性恶劣,因为他,给他妈添了许多堵,闹了不少纠纷。不过看到他现在得意地上蹿下跳,搞怪逗乐,才想起,他是个比陈正还小的孩子。
就连最小的菠萝,陈默也没有忘记,给他买的一件维多利亚风格的驼绒斗篷。这种斗篷保暖性非常好,冬天的时候,带着他出去,也不用大包小包准备一大堆东西了。
罗朝英亲自做了几个菜,回到了客厅,黎珊立即狗腿地将给她准备好的礼物递到了她的手上。这是一件法国的普通品牌中长呢绒修身大衣,说起来是所有礼物里面最便宜的意见,却很适合她,陈默当初就是一眼就看中了这件衣服。
黎珊帮她穿在了身上,立即引发了一阵赞誉。她身材高挑,虽然不符合一般女性的柔美,却有一种男性的坚毅,陈默的身上就遗传了她身上的很多特质。加上工作繁忙,保养的也不错,所以人也没有发福,穿上这件大衣立即把她衬托起来了。
曹仲谋笑道:“以后我们一起出去,别人都会认为我是拎包的了。”
曹郁笑道:“爸,你也要好好保养一下了,你看看,现在看起来,阿姨最少要比你小十岁。”
陈默跟大家叙述了一番自己在欧洲的见闻和收获,大家也都听的津津有味。不过曹仲谋和曹毅关注的是他在工作方面的收获,女人们的注意力却被突然出现的纳斯佳给吸引住了。
陈默庆幸自己没有把纳斯佳的背景告诉黎珊了,她这算是找到了机会,添油加醋,好好告了自己一状。就连根本没什么事儿的阿迈勒,也被她拿出来好好批判了一番。
罗朝英就发话了。“这个纳斯佳虽然有钱,但是我们也不是缺那几个钱的人,珊珊就很不错,你别给我在外面拈花惹草的。”
“我是这样的人嘛……”
一大家人在一起好好吃了一顿饭,几个女人在一起谈的热火朝天,几个男人也聊的兴起。曹毅对陈默这次在英国的投资非常有兴趣,他本来就是这方面的专家,论起理论知识,不要说陈默,就是比尔盖茨在他面前恐怕也说不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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