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你想玩什么型号的枪?要不要选跟你爹地一样的雷明顿700?”贾斯汀朝珮珮指了指琳琅满目的橱窗,然后笑呵呵地问道。 “行啊,拿一杆过来给我试试看吧。”珮珮搓着手,满脸兴奋地回答道。 乔伊这会儿的兴致也跟着起来了,随即跟上一句道:“贾斯汀,顺便给我去拿一百发的来福枪的子弹过来,我也去后面的靶场练练手去。” 接下来的时间里,珮珮几人在靶场里消磨了近两个小时的时间,然后才意犹未尽的离开了小镇的枪店。 珮珮虽说是第一次接触枪械,但是她对靶子的敏感度却是相当的敏锐。 再加上她的身体素质非常良好,一般人刚接触枪械,打完一百发子弹后,因为子弹射出的后劲冲击力道,胳膊肘根本就抬不起来。 但是对于珮珮来说,这点冲击力根本就不当一会儿事儿!她一路回途的过程中,还不停的在挥舞着手臂、比划着她刚才的表现,根本是一点后遗症都没有! 第二天,山庄里的牛仔们在珮珮的吩咐下,在后院远离狼窝的一块平地上搭建了一个简易的靶场。 这所谓的靶场,实际上也就是由几排木板搭建而成的,每排木板上再放上一溜的啤酒瓶子充当靶子,这就算搞定了。 吃过午饭后,珮珮扛着借来的老式来福枪,跟在李老爷子的身后,这爷孙俩兴致勃勃的泡在了靶场里,“砰砰砰...”地在那儿练习了一下午的枪法。 又过了一个晚上之后,终于到了十月六日狩猎季的第一天。 一大早,珮珮几人就已经整装待发了。 所有的装备全都系在了五匹马的马背上,(皮埃斯一句:这段时间内,山庄里的马厩里又住进了好几匹马,这些马长期生活在狼群和薇妮的鼻息下,现在早就适应了与猛兽同居的生活了。)然后招呼上狼群和薇妮一起,大家伙儿骑着马兴高采烈的出发了,一路向着跟老托弗他们约定好的汇合地点赶了过去。 早上八点半的时候,所有参加狩猎的人员和车马终于在约定好的、距离大木镇最近的某处洛矶山脉的山脚下聚集完毕了。 果不出其所然,老托弗等人看到珮珮这伙人居然带着一只熊和一群狼充当打手,那几个老家伙的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了。 这些老家伙们带来的猎犬跟威郎它们对峙了起来,现场只听到一片狼吼和狗吠。如果不是两边的主人极力压制,狼群和狗群差一点就要干起来了。(未完待续。) ps: 现在是凌晨2点57分,终于把这章节的内容赶完了。困死了!!!!!!!!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