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节 惩恶-《回到明末当军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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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文骢心知肚明,却装模作样的圣堂,接状纸。

    “小民杨潮,状告锦衣卫百户许仲孝,违禁取利。请老父母为小人做主啊!”

    杨潮跪在堂中,做痛哭流涕状,仿佛受到了多么严重的欺辱一样。

    杨文骢继续装模作样,冷哼道:“以民告官,违逆上控,你可知罪!”

    杨潮连忙叩头:“小人冤枉,所告句句属实,小人有借据及回执为凭。”

    说着拿出证据。

    不像传说中那样,民告官先打板子,打板子的情况属于越级上控,比如越过县衙,到府衙告状,越过府衙到京城告状,那是要先打板子的。

    杨潮老老实实在江宁县告状合理合法。

    不但如此,听说在清朝中后期,即便告御状告官告赢了的,也要发配三千里,相比之下,明末的官司还是比较公正的。

    当然杨潮现在其实也不是民了,他是一个武官。

    这次告状其实最好是由杨潮的父亲,杨勇出面来告,但是杨潮知道以父亲的性格,是不敢站出来的。

    因此杨潮都没有跟家人商量,自作主张,代替父亲来告状了。

    反正这次是跟县令商量好的,索性就以小民的身份来告,没人会在意的。

    果然杨文骢使了一个眼色,一个五十多岁模样的师爷,匆匆跑下堂来,接过杨潮手里的证据,又匆匆跑上去交给县令杨文聪。

    杨文骢继续道:“若是查无实据,诬告朝廷命官,本县定当严惩不贷!”

    杨文骢一边说着,一边看着证据,眉头皱了起来,还将证据念了出来。

    此时由于击鼓,街上的人不少聚集了过来,其中还有同来告状的。

    明朝官服,定期放告,放告的日子才能告状,并不是每天都能告的,这日子一般约定俗成,大多都是逢一、三、五放告。

    今天是四月十三,恰好是一个放告的日子,所以除了杨潮之外也有来告状的。

    当然更多的是来看热闹的。

    杨文骢念完证据,愁眉道:“如此说来,许百户还真有违禁取利之嫌啊。”

    杨潮当即道:“父母大人明鉴,小人所言句句属实。”

    杨文骢哼道:“实不实本官自会查明。来人,去许府传许仲孝。”

    杨潮跪着极为不舒服,虽然早有准备,在膝盖上绑了棉花店子,还是受不了了,索性用长衫盖着,自己悄悄的坐在地上。

    杨文骢看到,却装作没看到。

    不多时,许仲孝真的被传唤来了,不过看样子倒是趾高气扬,传他的衙役点头哈腰的,前后引路,好像他是来当贵宾的,而不是被告的。

    许仲孝来到堂上,朝着杨文骢拱了拱手,他有官身,而且锦衣卫百户也算是七品官,根本就不惧一个小小县令。

    杨文骢倒也客气,轻声问道:“许百户,你可曾借过杨家银子?”

    许仲孝点头承认:“确实借过。”

    杨文骢又问道:“你可曾收了钱息。”

    许仲孝冷笑:“不收钱息谁借钱给他。”

    杨文骢点头道:“那你且看看,这借据和回执,可是你立下的。”

    说完,师爷将证据送到许仲孝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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