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8章 冷宫小宫女(完结)-《戏精女配求生记(快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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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曦:……书的名字听起来如此高大上,定然是正正经经的正剧了!

    等陈曦接受完剧情,心里忍不住“呸”了一下,麻蛋这也算是正剧?这本书的三观也很让人迷惑啊。

    剧情是这样的。

    女主是七零年代一个农家女,也就是原主的姐姐陈芳。她年轻时候被父母包办婚姻嫁给镇子上一个屠宰场工人,物质上过得十分不错,但精神上却一直不太满足,因为她不爱这个丈夫。

    后来十年动荡结束,很快改革开放,女主陈芳开始做起了小生意,接触的人多了,赚的钱也多了,和丈夫越发没有共同语言。

    经过陈芳不懈努力,终于打动了丈夫同意离婚。为了照顾丈夫的情绪,陈芳忍痛留下孩子给丈夫,一个人去了南方闯荡。

    从批发衣服到卖电子小商品,女主吃尽了苦头。后来机缘巧合认识了一个京城红二代之后,通过关系成为外企代工厂,之后又自主研发电器,不仅成为了富甲一方的商人,更成为女性领军人物。

    女主一生过得轰轰烈烈,唯一的缺憾就是她的女儿赵小麦只认屠宰工父亲,对她这个母亲却一点都不和她亲近。

    女主想了想原因,她觉得是自己妹妹陈曦从中作梗。

    这个妹妹小时候贪慕虚荣给一个流氓混子老男人当童养媳,后来被各种家暴,几乎被人打死。哪怕后来被人救回来之后过得也并不好,靠在城里当清洁工扫大街求生而已。

    女主同情这个妹妹,于是在自己南下之时劝服妹妹和自己丈夫搭伙过日子。虽然妹妹不同意嫁给姐夫,却同意住在一起。

    妹妹陈曦嘴上说着只是帮姐姐照顾孩子,可后来却征服了屠宰工姐夫的心,连小麦这个外甥女也只认她当妈妈。

    总之吧,在书中原主这个后妈就是个绿茶婊,嘴上说着不要不要,实际上却苦心积虑破坏姐姐的家庭。

    好在这个妹妹因为小时候早早成了童养媳,不仅要伺候男人,还要遭受毒打,所以身子并不好,在四十多岁便患病去世。

    原主去世后,女主终于用亲情和金钱打动了女儿小麦的心。不过女儿每年依旧给后妈小姨上坟,这是女主心中抹不去的刺。

    女主也曾想过不再管自己那个不孝女儿,可无奈她后来虽然有过几个男人,甚至和那个红二代结了婚,却再也没有生下儿女。

    没有办法,女主只能各种忍耐,各种付出。在书结束时,也就是女主去世前,小麦终于认识到妈妈这一辈子的不容易,紧紧抱住了妈妈。

    所以说正剧的套路便是哪怕女主再辉煌,也会有一些挫折和不足,毕竟这就是人生。

    而陈曦接受完剧情之后,她只想说这该死的世界,她都要气吐了!

    原主在十三岁那年被逼着嫁给一个老混子家暴男卢大林,根本不是她贪图姓卢的家里条件好,而是家里需要卖了她换一百块钱和两身漂亮的布拉吉和一双红色小皮鞋。

    卢大林虽然年纪大,脾气也不好,但却是十里八乡的能人。哪怕在六零年代□□的那几年,这个人的家里依旧有白米白面。

    而原主家里看中卢大林,就是因为他有钱,还有渠道进货。

    因为原主姐姐就要出嫁了,她需要嫁妆,还需要漂亮的布拉吉和小皮鞋。若是没有这些,陈芳就哭着闹着不嫁了,因为她丢不起这个人。

    毕竟她能嫁到公社里,还是嫁给一个正式工,这可是妥妥的高攀。要想在婆家有门面,陈芳觉得嫁妆很重要!

    可老陈家一穷二白哪里来的钱呢?

    于是老陈家便盯上了小闺女陈曦。别人家都是老小受宠,偏偏老陈家不这样,他们每次需要牺牲一个人时,必然是原主承担这个重任。

    正好卢大林刚死了第二任老婆,而且这个男人最喜欢漂亮的未完全成熟的小姑娘,于是原主的母亲张美芬故意带着原主凑上去几次。

    卢大林就好这一口,又见老陈家有这个意思,于是提出养着陈曦。现在当亲妹妹养,长大了再当媳妇。

    其实谁都知道,这个姓卢的哪里是真当妹妹,都是买回来就受用。可老陈家见钱眼开,他们才不在乎这个。

    从此原主过上非人的日子。

    原主不是不委屈,甚至心里也隐隐埋怨过父母。可她太缺爱了,她只要能得到妈妈的一句肯定和奖励便很开心。这种讨好型人格渗入到骨髓里,伴随她的一生。

    哪怕后来好不容易被人从卢大林手里救出来,原主本来过上了正常的日子。                可在姐姐的孩子需要人照顾,在父母哭着以死相逼时,原主还是再次承担起了这个任务。

    原主被逼和姐夫搭伙过日子只是为了孩子,而且她一辈子没和姐夫真正在一起,因为她害怕男人。原主只全心全意照顾外甥女小麦,因为她喜欢孩子,也心疼孩子。

    可传到外人那里却成了她第三者插足,逼得姐姐不得不离婚。

    总之,女主就是世纪白莲花,而原主则是标准心机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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